
温州日报5月8日讯: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其政策解读。办法透露,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创新院)是我市新设立的一个市政府直属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为温州民营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有望将人事关系转移到创新院,成为“体制内”的一员。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是我市创新我市引才用才机制、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一个创新之举,对《温州市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有关人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补充。
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解读,创新院是以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为基础设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才工作方针政策,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平台,促进企业与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采取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由市委人才办、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大学等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及人才代表组成,院长由温州大学人事处长兼任。
创新院核定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其中含从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划入50名编制。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为温州民营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进入创新院。入院前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6年以上。
怎样进入创新院?首先由人才所在的民营企业向创新院提出申请。创新院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成立评聘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进院建议人选。由市委人才办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之后,最后再由创新院与用人企业、人才签订协议,并由市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进入创新院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双聘模式,一般五年一聘。人才薪酬待遇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用人企业自行发放,另一部分由用人企业划入创新院,由创新院代发。
人才的职称评聘和档案工资调整可参照温州大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此外,人才以温州大学为第一主持单位主持获得项目立项、成果获奖及发表相关的学术成果,可根据温州大学科研政策获得奖励,温州大学根据需要,创新团队组建、科研交流合作平台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办法自今年6月5日起试行。(记者 姜巽林 郭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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