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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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无欠薪”县(市、区)建设工作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7-08-04 点击数:152

   浙江日报8月4日讯 (记者 吴振宇) 记者从省政府8月3日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从今年起,推进“无欠薪”县(市、区)建设工作。

  “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活动的首批试点为杭州市滨江区等17个县(市、区);2018年将全面推开;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无欠薪”县(市、区)的目标要求。

  “无欠薪”县(市、区)的建设标准规定,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针对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我省还将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等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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