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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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可获用工社保两项补贴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7-09-19 点击数:111

   重庆日报农村版9月19日讯:近日从忠县扶贫办等单位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扶贫,鼓励企业招用农村贫困劳动力,该县日前出台政策,凡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可获一次性用工补贴和社保补贴。

    忠县辖区内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贫困劳动力人员实际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单位部分给予社保补贴。同时,农村贫困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还将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据介绍,农村贫困劳动力是指2017年1月1日后在册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户中,在劳动年龄段内的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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