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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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集中整治银行“霸王条款”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4-11-05 点击数:347

   据重庆日报11月5日讯:11月4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开展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情况。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共收集证据1000余份,下达修改建议书601份,并依法要求银行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大部分银行对工商部门指出的主要问题条款已进行全部或部分修改,但还有3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

近年来,我市银行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工商部门接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投诉日渐增多,特别是信用卡服务、消费贷款服务合同格式条款问题尤为突出,这一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全市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在全市依法开展了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行动方案,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了各大银行所属各分支机构使用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个人购车贷款合同、借记卡服务合同、信用卡服务合同等合同文本856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加重借款人的责任、排除持卡人的权利、免除银行的责任、扩大银行的权利。在召开通气会、座谈会、银行集中约谈会,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督促银行自行整改规范的基础上,市工商局组织执法机构对各大银行的自行整改情况集中进行了检查,共收集证据1000余份,下达修改建议书601份,依法要求银行限时整改。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商部门将继续抓好银行业及其他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情形,市工商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消费者如因经营者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照《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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